2010年2月28日
美国政府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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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月刊》2010年2月第14卷第1期
近期,针对美国和欧盟对中国轮胎和螺丝出口采取的保障和反倾销措施,北京启动了WTO诉讼程序。根据“全球贸易预警”(Global Trade Alert)的数据,仅在2009年对中国产品就出现了112项贸易救济调查。
奥巴马在9月11日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征收35%的保障措施税。9月14日,中国政府正式就美国限制中国轮胎进口的特殊保障措施启动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北京要求就这一措施进行磋商。该关税于9月26日实施,将持续三年之久,但会逐年递减,在第二年会降低至30%,在第三年降至25%。
“中国生产的轮胎中有40%出口,而其中三分之一出口美国。最高征收高达35%的关税,这意味着第一年中国的轮胎产品将不能出口到美国了。据初步测算,这将影响到10万左右工人的就业,损失约10亿美元出口额。”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会长范仁德说。此外,轮胎产业链中的其他行业,例如合成橡胶、炭黑等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对这些行业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
虽然中国指控美国违反了《关税贸易总协定》第19条有关紧急行动的条款以及WTO《保障措施协定》的相关规定,但此案例将取决于所征收的关税根据中国在《入世协定书》 里同意的“在针对具体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机制”下是否合法。按照WTO规则,提出磋商要求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的第一步。磋商期一般为60天,如果通过磋商仍无法解决争端,则中方有权采取第二步行动,即要求世贸组织成立专家组就美方措施展开调查并进行裁决。争端解决专家小组已于1月19日成立。
美国通过《美国贸易法案》的第421条实施该机制。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发现从中国进口的产品引起了对美国的“市场扰乱”,即与本国生产产品存在直接竞争的进口正在“迅速增加……因此成为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的主要原因”,美国贸易委员会(ITC)将会建议采取保障行动。反而言之,“重要原因”被宽松的解释为“对国内产业实质损害起了重要作用的原因,但不必等于或大于其他原因。”
美国贸易委员会必须考虑进口的数量、进口对直接竞争产品的价格的影响以及对美国生产直接竞争产品产业的影响。然而,这三点因素是否齐备,“对决定市场干扰存在与否,并非是决定性的。”
尽管一些成员持反对意见,美国贸易委员会仍决定保障措施行动符合这些条件。第421条款“并没有要求权衡这些原因的利害关系,但仅仅要求我们发现迅速增加的进口是造成实质损害威胁的重要原因”。美国贸易委员会建议在三年中征收55%的税率,其中第二和第三年递减为10%,但奥巴马总统决定第一年实施35%的税率。
中国声称美国对“重要原因”的定义是“令人难以接受的狭隘”。磋商请求也驳斥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一项控诉,即中国的进口正在快速增长,或是对美国生产商造成实质损害的重要原因。中国表示征税“根本没有必要”而且其征收“超出必要范围以阻止任何涉嫌的市场扰乱”。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表示,中国轮胎出口美国不是造成美工人失业的直接原因,对美国轮胎生产不存在实质损害。美国轮胎行业的萧条由来已久,这是因为其产业正处于结构调整时期,金融风暴加剧了行业的重组,如果强行削减从中国进口,只会迫使美国经销商从其它国家选择类似产品,这不仅无助于保住美国轮胎业的就业岗位,还会损害美国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利益。
进口必须是迅速增加的。同时,迅速增加必须是比较近期或持续的,而不是早期的。对于此,中方观点则是2007年以来中国轮胎产品对美出口增长并不明显,2008年比2007年仅增加了2.2%,2009年上半年比2008年上半年同期还下降了16%; 其次中国涉案产品主要供应美国的维修市场,而美国自产轮胎主要供应原配市场和替换市场,两者并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会长范仁德对此表示:”美国国内生产的轮胎主要为美国汽车制造商配套,而中国的出口轮胎主要在美国的低端零售市场销售。” 因此彼此并不构成直接竞争,而且美国轮胎生产商大多数已放弃了低端零售市场,以谋取更高的利润。
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第421节没有界定“实质损害”或“威胁”,但贸易法第406节(6)和1930年关税法第七编(反倾销)有“实质损害”这个概念,即指并非无意义、非实质或不重要的伤害(harm which in not inconsequential, immaterial, or unimportant)。中方认为美国内轮胎产业的经营状况在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前后并无明显变化;
迅速增加的中国进口是实质损害的重要原因。中方认为美国内产业关停部分工厂和生产设备的行为是出于选择高端市场而主动进行的结构调整,与中国产品的进口无关。
中国官员以及其分析家则注意到,一些美国生产商已经不再生产那些低价位轮胎产品,这些产品则是中国对美出口的主要轮胎产品。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这是由于中国进口激增而导致的现象,但许多分析家则认为,新的关税将会导致从其它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增加,而不会吸引美国公司重建低端轮胎产品的生产线。一些人士还认为,保障关税与其说是一种帮助美国生产商的必要措施,不如说是对工会政治支持所予以的奖励。
提出征税申诉的美国联合钢铁工人工会(United Steel Workers)则赞扬奥巴马总统实施美国贸易法的勇气,并指责那些担心中国可能会报复的人“毫无廉耻的胆怯”。该组织认为中国轮胎进口在2004年和2008年期间增长了3倍,美国轮胎的生产在同期下降了25%,导致工厂关闭和4400员工失业。布什总统过去曾4次驳回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采取保障行动的建议。
相反,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表示,该决定是一个“严重的保护主义行为”以及对特保的“滥用”。中国声称,与2008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其出口至美国的轮胎数量下跌了16%,在2007年仅增加了2.2%。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12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政府将坚定维护国内产业的正当利益,保留作出进一步反应和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陈德铭说,美对中国出口轮胎采取特保措施,违背承诺、违背规则、违背事实,是严重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不仅损害中美经贸关系,也损害美国自身利益。不但违反WTO规则,而且违背了美国政府在G20金融峰会上的承诺,是对特保条款的滥用,向世界发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
美国轮胎产业协会反对有关中国输美轮胎特保案的贸易救济措施建议。该协会强烈地感觉到,此措施对保护美国制造业工人就业机会毫无意义;它会导致美国轮胎消费者在目前经济危机背景下面临更高的价格与更少的选择,这将是相当苛刻的,将会损害美国消费者和轮胎贸易商的利益;该救济措施会引起市场扰乱。
就美国征收的惩罚性关税,中国也启动了对克莱斯勒、通用和福特汽车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调查。所谓反倾销和反补贴,是指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内汽车产业近期向商务部提交的有关调查申请,商务部决定自2009年11月6日起立案调查。如果价格扭曲补贴存在,此举将导致三大巨头的车辆关税水平提高。前两家汽车公司收到公共援助资金和破产融资补贴达到近650亿美元。福特公司就发展更具节能汽车这一项也得到了政府贷款59亿美元。据统计,中国自美国进口的汽车主要来自通用、福特和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巨头,其中,克莱斯勒进口到中国的整车数量最多,每年进口2万辆以上,而美国一年出口至中国的汽车数量大约在4万辆左右。
一般来说,贸易保护措施是“损人利己”的,但美方此次针对轮胎产业的措施却是“损人不利己”的。美国轮胎产业已是夕阳产业,即使不从中国进口,也势必从其他国家进口。因此对华实施管制,并不能根本改善美国轮胎企业的生存状况。同时,中国轮胎产品具有的质量和价格优势对美国相关企业来说正是其所需要的。因此,奥巴马政府对中国轮胎产品的措施很可能与商业利益无关,而是体现了新总统上台后的某些政治意图。奥巴马竞选总统时曾向公众做出诸多承诺,保护国内产业利益正是其兑现承诺的方式。
与欧盟的摩擦日益增长
10月23日,北京收到通知,WTO就欧盟对中国螺钉和螺栓进口征收的反倾销税成立了争端解决专家小组。该关税从2009年1月起,征收5年,最高达85%。
中国提出了成立专家组的请求,其部分内容指控欧盟在关税计算上有差错,对特别的出口商的个别倾销幅度未能遵守相关规定。该请求也声称欧盟仅对17.5%的国内生产商进行抽样的基础上作出了造成损害的决定。
虽然欧盟声称中国的陈述是“没有根据的”,但由于“毫无理由希望达成双方一致同意的解决方案”,同意了中国第一次的设立专家组请求。然而,欧盟表示其对征收关税的决定是“基于明确的证据证明,中国产品的倾销已经发生并对其原本有竞争力的欧盟产业造成了损害”,因此对此项决定信心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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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中心 管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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