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9日
特殊产品(SP)和特殊保障机制(SSM)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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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9日,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ICTSD)、中国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常驻WTO代表团共同在北京举办了“特殊产品(SP)和特殊保障机制(SSM)研讨会”。30余名来自中国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等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民间机构代表参加了此次高层会议。
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对于实现多哈回合的发展目标至关重要。会议围绕SP及SSM问题,结合多哈农业谈判,重点讨论了对我国粮食安全、农民生计和农村发展至关重要的农产品的生产及贸易情况,探讨这些产品可能的贸易及产业政策选择。
农业的重要性
绝大多数与会者表示,中国仍然是一个农业主导的发展中国家。农业不仅是保障中国国家食品安全的重要产业,也是大部分中国人口赖于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产业,更是中国9亿农村人口的重要收入来源和生计依靠。确保粮食安全,解决人民的吃饭问题始终是中国考虑的头等大事。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但农业在中国国民经济和总就业中仍然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1978年,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8.1%,吸纳了70.5%的从业人员。到2005年,农业仍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5%,吸纳了44.7%的从业人员。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农业具有的基础地位将不会改变。
会议强调了中国农业的三点特征:其一,中国农业以家庭经营为主,经营规模狭小,收入水平低下,绝大部分农民属于自给自足性质很强的生计型农民,农业受到影响将直接影响到数亿农村人口的生计;其二,由于农业资源和气候条件的多样以及生产经营规模狭小,中国农业生产呈现多样化和区域性特征,一些产品对特定地区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其三,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显著,农业剩余劳动力问题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农业受到影响将加剧中国农村隐蔽性失业和贫困问题。
农业贸易和生产力
部分与会者认为,中国农业特别是大宗农产品不具竞争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难度大、成本高、余地有限,贸易自由化对中国农业影响巨大而且深远。农业是高度依赖土地、水等自然资源的产业。中国的资源禀赋和小规模特性决定了中国农业特别是大宗农产品生产不具竞争力,中国农业相对其他产业的比较优势呈长期下降趋势。贸易自由化意味着中国的小规模经营农户与发达国家大农场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直接竞争,劣势显而易见。
另外,中国的农产品仍然面临着供需平衡的艰巨任务。有报告指出,要保障农产品供需平衡,则又有必要保持一定水平的关税,在增加进口的同时避免其对国内农业的抑制和打压。这是实现农产品贸易与国内农业协调发展的关键。
中国入世之后
有与会者强调,加入世贸组织过程中,中国农业做出了广泛而中重大的减让和承诺,较大幅度地开放了农产品市场。入世过程中,中国农产品关税由1992年的54%降为2001年的17.9%,关税降幅为66%。目前,中国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15.2%,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
入世后中国关税总体水平从2001年的17.9% 降为2005年的15%,降幅为16%,总降幅为72%。这些减让和承诺远远超过了乌拉圭回合《农业协定》的要求,如果按目前G20的提案,中国的入世减让和承诺超过其他国家乌拉圭回合和本轮回合减让的总幅度。加上中国关税结构平坦,关税高峰不高,最高关税水平与其他绝大多数国家相距更大;关税形式简单,几乎全部是从价税;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实行的关税配额量大,配额内关税多数在1-5%,配额外关税最高只有65%。从这个角度来看,部分与会者相信,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农产品市场开放度最高的国家之一。
最后会议达成共识:中国农业的和农村经济所具有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中国在WTO多哈农业谈判中必须寻求切实有效的灵活性待遇以减少贸易自由化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决定了“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对确保中国粮食安全、农民生计安全和农村发展具有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
媒体报道
【中国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特殊产品特殊保障机制研讨会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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